(依据嘉大党发〔2024〕29号)
一、管理工作
(一)政治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红船精神,践行校训校风精神,落实部门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稳定等工作责任。
(二)组织制度
根据学校机构设置及业务范围,拟定部门岗位设置与职责分工,并负责部门人员聘任与管理工作。依据上级政策与学校制度,制定部门业务制度与流程,确保制度执行有效。
(三)计划考核
落实学校发展规划与年度工作要点,制定、执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并做好总结。根据学校制度,对部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并对部门人员进行考核。
(四)协调协同
对外做好与上级单位、兄弟高校等的对接协调,对内做好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同,并负责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条线业务指导工作。
二、业务工作
(一)内部项目审计
1.负责对学校各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2.负责对学校各部门(单位)的财务管理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3.负责对各类科研项目经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4.负责对学校全资或控股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进行审计。
5.负责对教学科研单位办学绩效评估进行审计。
6.负责对学校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计,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二)委托或承接项目审计
1.承办学校及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2.承办委托社会审计的相关工作。
3.参与学校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维修改造项目的审计监督。
三、其他工作
1.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