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院党发〔2021〕15号
一、管理工作
(一)政治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红船精神,深入践行校训精神,聚焦建设一流应用型综合性大学目标,全面落实本部门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稳定等工作责任。
(二)组织建设
根据学校机构设置和部门业务范围,拟定本部门岗位设置及职责分工方案,做好本部门人员聘任与管理工作。
(三)制度建设
根据上级相关政策与规章制度,制订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有关业务规章制度与业务流程,抓好制度落实。
(四)规划计划
落实学校事业发展规划与学校年度工作要点相关任务,做好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实施及总结工作。
(五)对外协调
负责做好与上级单位相关条线部门的对接、协调工作。
(六)对内协同
负责做好本部门职责范围的条线业务指导工作、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同工作。
(七)考核评估
根据学校制度,做好本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自我评估与本部门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
二、业务工作
(一)内部项目审计
1.根据组织部门委托,负责对学校各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2.负责对学校各部门(单位)的财务管理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3.负责对各类科研项目经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4.负责对学校全资或控股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进行审计。
5.负责对教学科研单位办学绩效评估进行审计。
6.负责对学校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计,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二)委托或承接项目审计
1.承办学校及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2.承办委托社会审计的相关工作。
3.参与学校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维修改造项目的审计监督。
三、其他工作
1.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